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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金贷:P2P网贷行业完善备案制已变得刻不容缓

更新时间:2017-12-20

  P2P网贷行业完善备案制已变得刻不容缓。12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对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P2P行业发展状况、监管措施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2万余件,以一审案件为主。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这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网贷平台备案制不成熟。

  通报还指出,在收结案方面,P2P网络借贷纠纷案呈现出三大特征:集中爆发趋势、案由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结案比例较高。2015年,三中院辖区收案仅有二三十件,自2016年起开始集中爆发,到2017年达到了高峰,截至12月中旬,2017年已收案近1.5万件。

  此外,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标的额相对较小,尤其是自然人作为借款人,案件标的额基本都在30万元以下,多数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还有很多案件标的额仅为一两千元。

  因此,在P2P网贷纠纷案审理上存在几大难点:第一,平台作为诉讼一方主体参与诉讼的本质是民间借贷,诉讼本应当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但实践中出借人直接起诉借款人的情况很少,大部分案件都有平台参与。第二,案件标的额较小。第三,案件管辖相对集中,案件普遍通过协议管辖选择受诉法院,约定的管辖地点主要是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而我院辖区主要集中在朝阳法院。第四,缺席比例高、上诉率低。在已结的一审案件中,超过50%案件适用公告送达方式,且最终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同时,上诉率仅有0.3%,远低于民间借贷纠纷平均6.5%。

  针对上诉难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加强疑难问题研究,统一裁判尺度。第二,跟进监管政策,转变审理思路。第三,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对于网贷备案,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应加强监管,严防带病备案。再随着57号文的下发,P2P平台走向合规整改指日可待。

  据大数据监测显示,2017年5月-10月P2P用户规模稳定增长,环比增长率呈起伏状态。在8月份,用户规模达到高峰,环比增长45.98%至2053.61万人;10月份,环比增长33.78%,用户规模为2873.8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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