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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百金贷会员:
为更好的规范业务,提高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对高资金周转率的需求,百金贷对债权转让规则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无论投资时是否使用红包等,均可转让债权; 2.债权持有时间满一个月(封闭期)即可申请转让(活动特别规定的除外); 3.封闭期后转让债权不收取手续费。 温馨提示: 以上规则仅适用于“车分期”投资项目 另外,8月1日——8月31日,参与“整月红包欢乐送”活动,投资12月以上期限标,即可获得投资本金 * 0.8%的现金红包,持有30天后可转让。具体债权转让操作方法详见文章《百金贷关于债权转让、承接的操作步骤图解》。 如有任何疑问、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客服(QQ/电话:4006168576),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竭诚为您服务。 百金贷 201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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