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金贷 > 百金社区 >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征民意 百金贷:三点或成定局
2015年8月28日,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业务管理办法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稿一出便引发了诸多争议,从网络支付业内人士到普通市民,都发表着自己意见和观点,以期央行在终稿中能改变一些规定。但是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在对网络支付机构的管理中,有3点或将不会改变。
支付账户单日限额
在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最让广大市民不能接受的就是“个人网购单日限额”这一条了。
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每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的单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每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的单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总之就是每个人每天用支付账户支出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这让很多网友吐槽不已,“买个iPhone6都不够呢,真是醉了”。
对此,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是大家对这一规定的误读,《意见稿》的确是对不同级别的验证方式账户限定了单日不同的付款额度,但是超出限额的部分,可以通过网络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页面跳转到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等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
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网络支付机构权限的设置,对用户的支付额度并没有什么影响,唯一有影响的恐怕就是“效率”了,而且这一“单日限额”的规定很可能出现在最终的管理办法中。
跨行转账将取消
根据意见稿第17条规定,如果用户欲通过网络支付机构转账时,无论是向银行账户转账还是向支付账户转账,都只能使用本人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百金贷分析认为,这一规定就意味着我们在用支付宝等支付机构转账时,不能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只能先转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然后再通过自己的银行卡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而就目前来说,我们通过银行卡向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转账存在两方面的缺陷:
一、手续繁琐,不够便捷。从自己的银行账户向他人的账户转账,要么去银行网点,要么去网上银行。在银行网点办理还要走过去,万一附近没有相应银行的网点还要去很远的地方,哪怕到了网点还有可能要排队,费时又费事;
二、需支付手续费。无论是去银行网点还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如果是跨行或跨省转账的话,都要收取一定手续费。
所以,这一规定一旦实行,那么则意味着“免费跨行转账”时代的终结,用网友的话说则是“时代的倒退”。
开户至少需要3种证明
意见稿第9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要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仅要核实、登记客户的真实信息,还要对客户身份等基本信息进行3种以上渠道的交叉验证。
对这一规定,很多市民纷纷表示,“就像用多种方式证明‘我是我’一样,很奇葩”。
对此,央行的说法是要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并确保客户是自愿开立账户,同时防止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从而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一规定也很可能出现在最终的管理办法中。
在这3个很可能会出现在最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恐怕除了第一个能为广大市民勉强接受外,剩下的2个都要被市民抱怨“繁琐”或“时代的倒退”了吧。
电话客服:400-900-2888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8:00(工作日)
在线客服:立即咨询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