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金贷注册协议
百金贷系北京荣盛信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独立品牌,通过其独立开发、合法运营的网站(www.baijindai.com)及其移动终端软件(即APP,包括但不限于百金贷手机客户端及公司未来可能开发的移动客户端软件或工具),依据本协议向百金贷注册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服务。本协议在会员与百金贷之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百金贷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成为平台会员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或限制百金贷责任的条款、约束或限制会员权利的条款等。阅读、理解完毕后您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一旦您注册成为百金贷会员或使用百金贷服务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 第一章 百金贷平台及服务
- 第一条 百金贷(品牌名称)是由北京荣盛信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运营的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网址:www.baijindai.com,如百金贷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网址,届时请登录新的网址)。百金贷服务是由百金贷通过百金贷平台及客户端等方式向会员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管理服务、用户服务等交易辅助服务,详情以会员可使用的服务内容为准。
- 第二条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在注册使用百金贷服务前,仔细阅读、知悉并充分理解本服务协议所有条款。已经注册即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服务协议所有内容,如有违反,您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 第三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百金贷可根据情况对本服务协议内容进行修改。一旦本服务协议内容发生变动,百金贷将通过百金贷平台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内容,不再向会员逐一通知。如果会员继续使用百金贷服务,则视为接受百金贷对本服务协议所做的修改,且同意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相应的权力与义务。
- 第四条 百金贷对于个人会员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会员使用会员账户及服务的通知,会员需同意百金贷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邮寄等物理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邮寄方式向会员发出通知的,则在该等通知按照会员在百金贷平台留存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非因百金贷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不准确或无效、信息传输故障等)导致会员未在前述通知视为送达之日收到该等通知的,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五条 百金贷有权根据其判断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修改百金贷服务协议,若会员继续使用百金贷提供的服务,则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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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员、会员权利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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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百金贷会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如您违反上述限制注册了百金贷账户并使用了平台服务的,百金贷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您的用户资格,并要求您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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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注册成为百金贷会员需保证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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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按照百金贷要求、提示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信息资料;
- 2.保证并承诺通过百金贷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 3.维持并更新个人信息资料,确保其真实、有效、完整。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不完整的资料,或者百金贷根据其独立判断怀疑会员信息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百金贷有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停用会员账户、拒绝会员部分或全部使用百金贷服务的权利。
- 在此情况下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出或损失,均需会员自己承担,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 4.如因会员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百金贷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会员不可以此为由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后果也将由会员自己承担,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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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本协议外,会员还应同时遵守百金贷平台不时发布或更新的全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产品流程说明、平台项目说明、风险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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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百金贷服务内容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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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百金贷服务的部分内容需会员按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未进行身份认证/银行卡认证的会员将无法使用对应的部分百金贷服务。因未能完成认证导致无法享受百金贷服务造成的损失,需会员自己承担,与百金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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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百金贷接受信息发布方的委托进行信息发布,百金贷对发布的信息有严格审查的责任,但无法保证信息100%准确、完整、合法,亦不承担相关责任,会员应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会员与交易对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与交易有关的纠纷,应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百金贷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风险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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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百金贷将为会员提供以下交易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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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员账户:会员在百金贷平台进行注册时将生成会员账户,该账户是会员登录百金贷平台的唯一账户,将记载会员在百金贷平台的活动。
- 2.交易状态更新:会员在百金贷平台上按百金贷服务流程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百金贷为会员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或收取款项、冻结资金、订立合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指令。会员同意相关指令的执行时间以百金贷在系统中进行 实际操作的时间为准。会员同意百金贷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或百金贷相关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因会员未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会员个人自行负责,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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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指令传递:若会员通过百金贷平台进行各项交易或接收交易款项时,未遵从本服务协议条款或百金贷公布的交易规则中的操作指示,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拨入会员账户下,百金贷有权直接从该会员账户中扣回款项,百金贷保留拒绝会员要求支付此笔款项的权利。若此款项已汇入会员的银行账户,百金贷有向会员事后索回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追索费用由会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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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指令传递:百金贷拥有向符合条件的会员提供服务的权利和义务。但百金贷作为信息中介,对会员在平台上进行的投资、借款等交易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无法也无义务保证会员在发出借款要约或投资意向后,一定能够获得借款或投资成功。会员因前述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也将由会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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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安全设置:百金贷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该设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全部会员的交易造成不便,若会员继续使用百金贷提供的服务,则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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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交易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百金贷还是有利于会员,百金贷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会员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与原因为何,百金贷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会员应根据百金贷向会员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会员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百金贷亦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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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百金贷将为会员提供以下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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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卡认证:为使用百金贷或百金贷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充值、提现、代扣等服务,会员应按照百金贷平台规定的流程提交以会员本人名义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等信息,经由百金贷审核通过后,即可成功将会员账户与上述银行账户绑定。如会员未按照百金贷规定提交相关信息或提交的信息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亦或百金贷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会员提交的信息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百金贷有权拒绝为会员提供银行卡认证服务,会员因此未能使用充值、提现、代扣等服务而产生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 2.充值:会员可以使用百金贷指定的方式向会员账户充入资金,用于通过百金贷平台进行交易。会员账户内的资金不计收利息。
- 3.支付指令传递:百金贷按照其平台当时向会员开放的功能提供支付指令传递服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传递会员的账户支付指令,达到完成会员账户的收取本息、代偿金等各类款项,或者,将会员账户里的款项支付给会员指定的其他方。百金贷不保证提供的前述服务符合所有会员的期望。
- 4.取现:会员可以通过百金贷平台当时开放的取现功能将会员账户中的资金转入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中。百金贷将于收到会员的前述指示后,尽快通过第三方机构将相应的款项汇入会员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根据会员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
- 5.查询:百金贷将对会员在百金贷平台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目的最终是否实现。会员均可通过本人账户实时查询交易记录。会员通过百金贷平台查询的任何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相关操作或交易的证据或依据。会员需知悉并了解,其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经过认证的银行卡对应的银行提供的,可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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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充值、支付指令传递及提现服务涉及百金贷与银行、担保公司等第三方的合作。会员需了解并同意:(1)受银行、担保公司等第三方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等各种因素限制,百金贷不对前述服务的资金到账时间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2)前述服务一经使用,即表示会员不可撤销地授权百金贷进行相关操作,会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要求取消交易。就前述服务,百金贷暂不会向会员收取费用,但会员应按照第三方的规定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具体请见第三方网站的相关信息。与第三方之间就费用支付事项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与百金贷无关。
- 6.会员每次使用百金贷服务应直接登录百金贷平台或使用百金贷提供的链接登录百金贷平台或客户端,请勿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百金贷官方唯一客服电话为4009002888(若有更改会通过公告等形式发布,届时请拨打新的客服电话),请勿相信、拨打他人提供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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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百金贷有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百金贷平台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成功注册成为百金贷会员即视为知晓并接受这一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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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百金贷将为会员提供以下合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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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百金贷平台交易需订立的合同采用电子合同方式。会员使用会员账户登录百金贷平台后,根据百金贷的相关规则,以会员账户用户名在百金贷平台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即视为会员本人真实意愿并以会员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信息,会员不得以其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或不按照该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 2、会员根据本协议以及百金贷的相关规则签署电子合同后,不得擅自修改该合同。百金贷向会员提供电子合同的备案、查看、核对服务,如对电子合同真伪或电子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会员可通过使用百金贷的“查阅合同”功能进行核对。如对此有任何争议,应以百金贷记录的合同为准。
- 3、会员不得私自仿制、伪造在百金贷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或印章,不得用伪造的合同进行招摇撞骗或其他非法使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 4、除特别列明外,百金贷不提供任何纸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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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第三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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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会员使用百金贷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与百金贷无关。百金贷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因银行等第三方未按照会员和/或百金贷指令进行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2)因银行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3)因银行等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等方面的限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4)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2.因会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会员自行负责。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会员未按照本协议或百金贷平台不时公布的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损失或责任;
- (2)因会员使用的银行卡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会员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非会员本人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会员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3)会员向百金贷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4)会员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5)其他因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 第四章 账户安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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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会员具有确保本人账户及密码等信息安全的责任。对利用该会员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均由会员本身全权负责。会员需知悉同意以下事项:
- 1.会员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会员的保管疏忽等非百金贷原因导致会员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百金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 2.百金贷通过会员的会员账户及密码来识别会员的指令。会员需明白,使用会员账户和密码登录后在百金贷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会员本人。会员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会员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会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百金贷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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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员应根据百金贷的相关规则以及百金贷平台的相关提示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应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比如会员的姓名、昵称或者生日等。
- 第十五条 会员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本人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百金贷,要求百金贷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会员本人承担。因百金贷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故在此之前,百金贷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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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会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若会员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百金贷或其授权的主体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与会员账户相关的款项。